国家纳米中心组建
2003/01/24 点击 2933 次
国家计委批复由中科院纳米科技中心、北京大学、清华大学等单位联合报送的“关于组建国家纳米科学中心方案的请示”,原则同意尽快组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家纳米科学中心。
批复指出:“中心”要以在若干重要领域内取得创新成果和获得自主知识产权为目标,重点围绕纳米基本行为、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,特别是纳米器件与纳米加工、纳米生命科学、纳米结构与性能表征方法、纳米技术应用等开展研究工作,促使我国纳米科学研究整体水平的提高,将国家纳米中心建设成为有利于学科交叉、资源共享的公共技术平台和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纳米科研基地。